吼~先說說最近發生的一件鳥事
就是我幫菁萍找工作
結果她的工作我還沒找到卻另外看到一份還不錯的工作
所以我就這樣誤打誤撞的被罰站了一整天
當晚就 SAY I CAN'T DO IT
現在全身痠痛外加鐵腿
好了吐完苦水後進入這星期都沒進度的房屋大小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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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來說契稅的這個部分,因為契稅用完之後土地增值稅會比較簡單
這一份就是讓我寫了10次的單子,手都快酸死了
我在網路上找到範本提供大家參考但是還是有加工一下
首先先把會寫的照謄本上的資料填寫上去(土地.建物有分邊)
權力範圍寫的時候要特別小心喔
上面是範例加工
下面是我手寫的
印花稅貼好後記得要劃線,就可以防止有心人士重複利用
在下半部這裡範本是把土地跟建物的錢全部算在一起
但是我去辦的時候承辦人員是要我分開填寫
這一張填寫完後(印花要劃線的)要在影印一張
準備下面的資料到契稅櫃檯辦理契稅
A. 契稅申報書
B. 契約書正本(驗畢當場發還)+影本(含貼印花部分)
影本應加註「影本與正本相符,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」字樣
C.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簿謄本,但地方稅稽徵機關可透過內部電腦連線查詢已否辦理所有權登記者,得免附。
D. 雙方身分證影本。
契稅先申報完成後約4~5個工作天,再去領契稅繳款單準備繳錢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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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契稅窗口完成後就到土地增值稅的窗口申報,先拿一下申請書填寫
我的土記申請書寫的很匆忙,因為有很多地方要蓋印章我都是櫃檯承辦人告訴我蓋我就蓋
根本不知道蓋哪一格阿??
所以這個部分實在不是很清楚
只知這裡基本要有這些東西,請各位臨機應變
A. 剛剛的契稅正本
B. 雙方身分證影本
C. 印鑑證明1份
D. 土地跟建物的所有權狀
申報完成後約個2~3工作天,再去領土地增值稅繳款單準備繳錢吧!!
摘自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說明
依土地稅法第 28 條之 2 的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 增值稅,且不論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均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。如要申請不課徵,應於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配偶相互贈與字樣提出申請,經 稽徵機關核發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辦理完稅後,即可持憑此不課徵證 明書及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該贈與土地的「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」,向地政 機關辦理移轉登記。配偶贈與土地一旦辦妥產權登記,即屬實質移轉,如果所贈與的土地係經辦理重購退稅仍於 5 年列管期間者,其因重購退稅 已退還土地增值稅款,亦將依土地稅法第 37 條規定追繳;在決定贈與之前,最好確實掌握時機,以免因小失大。
呼~
辦到這裡幾乎已經辦理完90%的過戶了
接下來就是準備去申報贈與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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